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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科普部 发布时间: 2018-10-19 1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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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科协〔2018〕88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省科协、科技厅、教育厅将继续开展申报2018年度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工作。根据省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0日前。

(二)申报对象、条件

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该办法详见《江苏公众科技网》“通知通告栏”2015年11月3日《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5〕179号)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市科协作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市的推荐工作。

2、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特别是科普信息化等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分别审核、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由市科协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统一报送到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其中1份市科协留存,2份上报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二、已命名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对已满5年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须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要求进行重新申报(在命名有效期内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除外),认定程序和上报材料同上。到期未申报或认定不合格的,原认定资格自动失效。

三、审核与命名

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江苏公众科技网上进行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限为20182022年。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州区凌州东路政务中心A座416室

联系电话:85801486

联系人:李振东杨超

电子邮箱:1114826279@QQ .com

附件: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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