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为探索和研究新时期科协工作如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近期,本人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态势良好。全市共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6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0家,民营科技企业1300多家。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占工业比重达33%,高新技术产业利税率高于全省平均6个百分点,保持全省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对工业产值增长贡献率达52.6%,居全省第四位。
二是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水平较高。在新药创制、碳纤维、风电装备、IC封装材料等多个产业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集群。新医药产业初步建成国内重要的创新药物研发基地,新材料产业形成了高性能纤维、高分子复合材料、硅材料等多个主导方向,新能源产业初步形成了配套发展的风电装备、光伏产业链。恒瑞、康缘、国电联合动力、中复联众等8家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入选“十一五”省十大自主创新成就。
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丰富、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引进建设了一批高端科研机构,吸引了中科院、南京大学等10多个高校院所在连建设研究院。打造了一批具有独特优势的高新技术创业园区,建成了一批科技孵化器及基地。其中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个、大学科技园1个,科技孵化总面积40万平方米,在孵中小科技企业200多家。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8家省级开发区为依托,先后建立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4个,医药、复合材料等省级科技产业园4个。
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据统计,全市80%以上科技项目由企业承担,有4个骨干医药企业承担新药创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2项,获科技拨款2.2亿元。7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全市研发机构总数突破260个。目前,我市共获批国家重点新产品19个、省自主创新产品22个、省高新技术产品375个。3家企业列入全国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8家企业列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二、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总体规模小、总量偏少。与苏南地区及省外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总体规模还较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仅占工业比重的33%。在产业集聚方面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也还存在差距。石油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链条不够完善。
二是高新技术产业中中小企业偏少、产业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约有12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产业100家左右,中小型高新技术产业更是屈指可数。由于受人员、资金限制,只有部分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建了研发机构,绝大多数企业不具备自主开发高科技产品的能力。新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较快,传统的农业、服务业以及新兴的物联网、动漫、物流等产业起步较晚。
三是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缺乏、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我市科技创新人才总量严重不足,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高层次人才匮乏。2011年,科技创新人才在企业人才中的比例还不足10%。企业申报专利虽然不少,但发明专利所占比例较低,缺乏高新技术成果创新的源头。
四是科技资源相对不足、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虽然已经引进了中科院等一批高校院所,但是总体数量偏少。一批产业园区及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虽已建成,但仍存在规模较小、功能不全、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软硬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五是科技创新氛围不足、创新环境有待改进。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在不断加大,但是较全省平均水平低32.7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对高科技人才的跟踪服务、举荐奖励、资金扶持等还未完全到位。
三、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认识和领导
各级党委政要进一步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全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予以科学的宏观调控。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搞好分工协作,确保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和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学院、科研机构等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企所共建”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重点建成一批专业化的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中试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自主研发平台,对获批省级以上的政府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同时,开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色的信息产业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等园区,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新载体。
(三)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环境
尽快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从财税、土地使用、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尤其是基础性研究的投入,确保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提供“绿色通道”,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的提供便利化服务。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引导和扶持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参与科技项目的审批,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培育
将科技扶持政策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尤其向那些优势产业倾斜,帮助提升它们的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从政策环境、社会服务等方面大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中小高新技术产业。重视中小企业家的素质培训,多提供参与竞争的机会及科技交流的平台。
(五)进一步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
重视对全市各类专业人才,特别是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企业家的培养和使用,使他们真正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体。重视向国内外招引人才,特别是海外留学人才、两院院士、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者等来连创业,使他们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不断优化人才工作和生活环境,力所能及的为他们解决困难。要举荐表彰优秀的科技人才,使人才在我市真正留得住、用得好。(作者系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