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学会赴灌南调研指导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
日前,市林学会理事长朱海波带队赴灌南调研指导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8月24日印发了《江苏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市林学会及时赴相关县区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的宣传、指导工作。调研组一行深入灌南县田楼镇缘野大雁养殖场实地查看了禁食野生动物的存栏和处置情况,深入宣传了禁食野生动物及后续处理的相关政策,详细了解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和面临的实际困难。
朱海波对灌南县前期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下一步野生动物处置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站在讲政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高度,从站在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生态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按时完成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处置,后续动物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支付补偿工作,借助各方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序退出和转型转产工作。三是严厉查处打击退出处置期间涉及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舆论舆情监测,强化正面引导,持续稳妥做好动物处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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