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

【人才政策】连云港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办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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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0-31 21: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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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管理办法(节选)

一、引智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具有明确的引智工作目标、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必要的实施条件;

(三)有利于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并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具有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项目实施和经费资助:

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的开支范围包括:外国专家的国际旅费、国内食宿费、零用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开支范围包括:出国(境)培训团组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

引智项目资助标准主要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规定范围内的开支数额确定。

列入市级引智项目计划的引进外国专家项目,每人次资助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国家外国专家组织项目或省普通外国专家项目计划资助的项目,市财政将按不超过资助金额1:1的比例给予补助,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列入市级引智项目计划的出国(境)培训项目,专业技术类项目予以不超过指定开支总额30%的资助,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类项目不予资助。列入国家或省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资助的项目,依照相关规定由国家或省外国专家局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