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环境科学学会团标项目组起草完成团体标准《化工园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我市首个环境类团体标准己基本完成,即将正式发布供相关团体园区和企业采用。
团体标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今年4月份,市环境科学学会印发了《连云港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石化企业高架火炬运行环境管理规范〉等3项标准立项的通知》,各立项项目组积极准备,收集查阅资料,进行调研调查,经过半年左右时间的认真工作,项目组首先起草完成《化工园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并按要求发布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市环境科学学会将组织对该团标征求意见稿进行技术审查,经进一步完善后,即正式发布以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