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和科技型企业家等“三长一家”为代表的基层科技工作者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11月5日,连云港市科协印发《连云港市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试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探索建立“4+1”试点工作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基层科协及“三长一家”真正转起来、活起来。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内容、组织领导和考核程序等各项内容。《考核办法》将县级及以下各级基层科协组织、以“三长一家”等为代表的科协工作人员,以及在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试点工作中涌现的创新做法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各级基层科协组织在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试点工作中组织领导、目标举措和突出成效等;以“三长一家”为代表的各级基层科协工作人员作用发挥情况。
《考核办法》要求,每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科协完成对辖区内各级科协组织的初评,并择优推荐先进组织、个人和创新案例上报市科协,由市科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对成绩突出的基层科协组织、先进个人、工作创新案例,每年将拿出30万元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表彰奖励。其中,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0家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科协组织,每家给予5000元扶持经费;评选出50位以“三长一家”为代表的基层科协工作人员,每人给予2000元扶持经费;评选出10项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工作创新案例,每个给予2000元扶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