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东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东海县科协高度重视,立足职能,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创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门的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考察点位操作手册》和《东海县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意见》职责分工的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对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是明确创城重点任务。针对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的内容,根据部门自身特点,紧紧围绕社会公德、环境卫生、行为规范等重点,在科技馆门前、展览区等重点区域建立宣传牌、制作悬挂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对参观者进行“讲文明、树新风”的教育宣传,实现创建宣传全方位、全覆盖,激发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三是实行领导包干督导。对创城工作实行科协领导包干督导责任制,落实“三包”制度,班子成员包单位、包检查、包落实,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